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公安应急指挥中心二次装修工程补充通知01号


【信息时间: 2011/3/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文件第48页招标图纸目录中“(会议室)”图名“喷淋设计说明   喷淋系统图、一层喷淋平面图、二层喷淋平面图”及第52页招标图纸目录中“(会议室)原喷淋系统图”图名“喷淋设计说明、一层喷淋平面图、二层喷淋平面图”删除,相对应的图纸取消。
2、本工程招标图纸中工程名称“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公安应急指挥中心——综合楼”修改为“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办公楼”。
3、招标文件第16页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中条款号17.8修改为“17.8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认真对照设计图纸等文件,对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造价(含费用组成及人、材、机、设备价格等)有异议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及时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4、招标文件第16页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中条款号17.9修改为“17.9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于中标结果公示后28日内由中标人与工程预算造价编制部门进行核对,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动的,经双方确认后,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按其合同价款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施工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对于合同执行期间劳务、材料等价格上涨对工程成本的影响,视为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合同执行期间不再调整,风险自负。”
5、招标文件第16、17页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中条款号17.11本招标工程实行投标风险包干制,招标人已考虑了下列投标风险因素:(2)修改为“(2) 因天气变化、政策性调整、市场因素等导致材料、人工、机械价格变化[水泥、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10%除外]。”
6、招标文件第36页专用条款第23.2(1)条修改为“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工程所用材料的市场价和政策性调价;对于合同履行期间劳务、材料等价格上涨对工程成本的影响[水泥、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等主要建筑料材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10%除外];因气候等影响而必须采取的措施;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风险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视为承包人已考虑。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水泥、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等主要建筑价格上涨在规定幅度以外的,高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降在规定幅度以外的,低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受益,其价差(即超过规定幅度的部分)计算以招标文件规定编制预算价采用的材料信息价与施工当期下一月份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材料信息价指《漳州建设工程材料信息》发布的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的差额为依据;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7、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光盘上的文件是用哪一种计价软件编制的?
   答: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光盘上的文件是采用海迈计价软件编制的。
8、问:该工程商务报价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页数很多,能否只打印正本一份,待中标后提供多份?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投标人可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的答疑资料。
领取书面的答疑资料地点:漳州市芗城区都市阳光A幢906号--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电话:0596-2057292                  联系人:小游  
 
招 标 人: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