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P63页中的“招标编号:闽瑞晟漳招【2012】024”更改为“招标编号:闽瑞晟漳招【2012】025号”。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编号为闽瑞晟漳招【2012】025号,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二、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说明:①、招标文件其它条款保持原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及答疑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2年11月08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充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大房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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