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特勤消防站一期建设工程-室外绿化工程答疑纪要(三)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增加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修改如下: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文件第28页第6.1.6点说明的(4)中“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的证明书为准。”更改为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的证明书或注册证书所属单位为准(技术负责人也可以职称证书上所署单位为准)。
3、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开标时间均推迟至2015年10月29日15点00 分,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推迟至2015年 10月28日 17点00分。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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