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XZ(漳) 12002号
1.招标文件第64页:投标人拟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厂家)表增加如下: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质量等级 |
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厂家) |
投标人承诺的主要材料品牌(厂家) |
17 |
木地板 |
合格标准 |
“君莱地板(规格:815×13×12MM)”、
“肯帝亚地板(阿凡达系列)(规格:1210×143×12MM)”、
“上臣地板(金刚面系列)(规格:808×13×12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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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窗帘 |
合格标准 |
“红旗”、“缔梦莱”、“摩力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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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踢脚线 |
合格标准 |
“家饰佳”、“木森林”、“美丽亿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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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格中“备注”更改为“投标人承诺的主要材料品牌(厂家)”。
2.招标文件第10页中第三行“注:非本市建筑企业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且在签订合同之前按《漳建工【2008】61号》文件的规定向建设局备案。”更改为“非本市建筑企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且在签订合同之前按《漳建工【2008】61号》文件的规定向建设局备案。”
3.若造价员同时具备建筑专业和安装专业,可只配备一人。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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