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本工程有设定暂列金额,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方法为“招标最低控制价(设定为B),按预算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计算。计算公式为:B=(A-暂列金额) ×(1-K)+暂列金额”。【其中A为招标最高控制价(即工程预算审核价);暂列金额(即预留金)为83.8万,不得优惠并不计取税、费;K值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本工程招标文件中“附件3-2内容”如与本工程预算审核书不符,则以工程预算审核书为准。
招标文件如与本说明不符,以本说明为准。
招 标 人: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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