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写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设计任务书中写明“建筑物拟建层数为17层,主楼建筑限高<60m”。根据建设部2007年3月29日颁布实施《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乙级能承担的业务范围为“本专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再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筑工程设计规模划分表中规定建筑高度24-50m为中型,<24m为小型。本项目若乙级设计院中标,但建筑高度又超过50m,超出中标设计院承接业务的范围,这样的中标人是否有效?是否应该提高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更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答: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更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2.勘察负责人需要高级工程师吗?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若为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文件里面的附表6:设计(勘察)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到位承诺书里需要两家联合体的法人承诺并签字盖章吗?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人签字和盖章。
4.关于该项目的技术文本(A3的汇编缩印本)格式是怎样的?是按照2011年版的通用本做吗?白色皮纹纸装订成册?
答:技术文件的格式及编写详见招标文件《说明》及《设计任务书》部分,技术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识按《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2011年版)》第18.4款规定执行。
5.代理公司有分发了两个包封袋,那是要资格审查文件跟商务文件分开包封吗?也是按照2011年版的通用本来做吗?
答: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必须分别单独装订、单独包封。并使用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两个标函袋包封。具体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识按《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2011年版)》第18.1、18.2、18.3款规定执行。
6.招标文件第27项,未中标方案补偿更改为:招标人将给予部分投标补偿: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5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名1500元。对于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未排名的其他投标人不予补偿此费用。前五名的投标文件及方案设计成果将归招标人所有。
7.招标文件第20页,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更改为:评标专家8人,招标人代表 1 人,共9人。
8.招标文件第26页,推荐中标候选人10.2:“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更改为:“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中标候选人……”。
9.招标文件第29页,商务分评分标准中,技术实力:“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者得基本分0.5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等级加0.5分。”更改为:“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者得1分。”
10.招标公告中提到:项目规划面积1.1862公顷,净用地面积0.9152公顷,建筑占地面积215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099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约17452平方米,配套人防地下室约1524平方米),建筑系数23.50%,建筑容积率2.455,绿化率38.4%,主楼限高<60米,其中按建筑容积率控制2.455得出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22468平方米,与总建筑面积约19099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约17452平方米,配套人防地下室约1524平方米)矛盾。请明确。 其次地下室面积是否可以扩大,以增加地下室停车位。
答:以实际计算的为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龙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系数23.50%,建筑容积率2.455,绿化率38.4%,主楼限高<60米,建筑面积可适当的增减。
11.其余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如有不符,以本通知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招标人:龙海市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