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江片区市政配套工程(一期)施工招标答疑澄清(001号)
招标编号:闽建信漳[2016]招009号
一、答疑澄清
1、问: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4项5.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6)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有获的过漳州市水仙杯的得分3分,本项满分3分(以获奖文件或证书的时间为准),本条款不合理,应予以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2、问:数据表中的5.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7)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市政类工法得一分,获得国家级市政类工法得2分,本项满分2分(以获得文件或证书的时间为准)。……” ,本条款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理应予以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3、问: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4项5.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全国建筑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以证书上发证的时间为准)。……”此项目资质要求的是市政专业,请问投标人获得全国建筑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否也是要求市政绿化?
答:无专业要求。
注:
2、请各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通知以及电子版或自行上网下载有关资料。
3、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资料。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双玺7幢903室)
电话:0596-2956050 联系人:小洪
招 标 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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