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删除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37.1条款中的“b.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漳建工[2008]61号文的规定”。
2、招标文件第27页专用条款第23.3条②中“②……按原预算的综合单价下调15%……。”修改为“……按原预算的综合单价下调15.1%……。”
3、招标文件第43页(二)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注:1修改为“投标人须附上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投标人可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的答疑资料。
地点:漳州市江景花园19幢1201号-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电话:0596-2033768 联系人:小黄
招 标 人:长泰县武安镇官山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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