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台商投资区恒苍工业园土石方工程(H、D、E地块)补充说明(一)
招标编号:JXYXZZ(2013)001号
1、招标文件第36页第1.1.4.2条款更改为:“开工日期: 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后立即开工,签订施工合同后第二天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
2、招标文件第45页第17.4.1条款更改为:“本合同工程约定的质量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 ”。
3、招标文件第52页第8条款更改为:“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后立即开工,签订施工合同后第二天开始计算施工工期,工期为 60 日历天。”
4、招标文件第76页第1条款更改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系本公司正式职工,保证在 (项目名称)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认定标准按照闽建筑[2011]39号文件规定。”
5、招标文件第84页第3条款中:“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更改为:“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2月6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