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诚实施招漳字[2006]第042号) 1、招标文件第11页:13.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28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第12.2条的规定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改为:13.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第12.2条的规定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2、招标文件第11页:13.4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予以退还。 改为:13.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 4、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将合同签订情况在市指定网络媒介(漳州招标采购网)公布。 二、工程量清单部分 1、钢筋混凝土雨水管、污水管工作内容应包括: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管道铺设、120°或180°混凝土管道基础、碎石垫层、钢筋混凝土管截断、混凝土管道接口等图纸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污水管道还应包括管道闭水试验。 2、所有UPVC管道铺设工作内容包括:UPVC管道铺设、碎石垫层、砂垫层、管道接口等图纸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污水管道还应包括管道闭水试验。 注:1.各投标人领取工程量清单及光盘后,应仔细检查工程量清单及光盘内所有内容,工程量清单与光盘有不一致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答疑纪要为准。 3. 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 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www.zzctc.com)和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公布 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1、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蔡小姐、黄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26316、2953268 招标人:漳州市金峰工业区开发总公司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胡少勇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洪平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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