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沿海大通道云霄段(二期工程)施工补遗
一、 补充通知
1、招标人的甲供材料名细及单价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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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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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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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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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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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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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圆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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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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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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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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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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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肋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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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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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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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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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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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轧带肋钢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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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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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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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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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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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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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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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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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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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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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级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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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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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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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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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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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级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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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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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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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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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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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级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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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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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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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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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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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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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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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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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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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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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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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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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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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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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稳定碎石基层混合料ATB-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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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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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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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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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性沥青混合料AR-AC2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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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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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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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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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路面混合料AR-SM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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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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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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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上述甲供材料名细表中所涉及的材料单价应按照上表中的单价为准填入投标报价中,不得修改,否则无论投标人如何报价,一旦中标,招标人均按上述公布的材料单价在每月的工程进度计量款中扣回,具体扣回方法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投标人自行承担漏报或所报价格低于以上单价的风险,招标人均不给予补偿。
2、接业主通知,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重新调整,请投标人重新下载。
二、答疑
1.问:招标文件第21页附录5项目经理最低要求中“且须持有有效的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是否可修改为“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答:不可以。
2、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计划工期要求为18个月,而未给定具体的开竣工日期,为编标方便,投标人可否拟定一个开竣工日期,保证工期是18个月即可。
答:为了方便投标人编著标,招标人提供的计划开工日期暂定为2015年11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暂定为2017年5月20日,具体的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3、问:投标文件格式中(四)银行信贷证明里面需要填写计划交工时间,投标人须知里未给出计划交工时间,请给出时间以便开具信贷证明。
答:计划交工时间暂定为2017年5月20日。
4、问: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2010年 10 月10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长度不少于3公里(含)的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路基、路面(沥青混凝土)工程的施工经验。以上业绩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是否可以提交两份业绩一份是路基(不包括路面),另外一份是路面(不包括路基)?
答:不可以,投标人提供的路基和路面的业绩应属于同一个合同项目。
5、问:招标文件P15页3.2.4关于安全生产费、施工标准化建设费用、价格调节基金的取费与业主给的工程量清单说明里面的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里面的表述为准。
6、问:招标文件P15页3.2.4中各费用列入第100章的子目号与清单不一致,请明确。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5年10月19日17:30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遗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④、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本补遗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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