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为“……改性沥青3.5万平方米及以上……”可否更改为“普通沥青3.5万平方米以上”?
答:按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为市政专业,可否用路桥专业代替?
答:按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业绩“……改性沥青3.5万平方米及以上……”可否以公里数体现?
答:按招标文件,若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没有体现面积,至少应有公里数和宽度,以供评委换算为面积。
4、招标文件中关于施工机械“……自有机械设备至少应包括宽9米的沥青摊铺机2台……”更改为:“……自有机械设备至少应包括宽9米及以上的沥青摊铺机2台……(应提供设备购买发票证明)”
5、根据《关于全市“五大战役”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提速的荐干意见》的通知(漳发改招标[2010]4号)文的规定:施工招标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应大于15%。
6、招标文件第15页,“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经审核的预算价×15%”更改为“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经审核的预算价×(1-15%)”。
7、本工程最低控制价=工程经审核的预算价×K值计算。
8、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书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补充通知方法:
地点:福建远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8号)
联系电话:0596-2910679
联 系 人:小王
招 标 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远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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