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量清单“10t/d焚烧炉(共五座)”序号14 “镍锰钛合金钢条60×80×2280(9条)”改为“镍锰铁合金钢条60×80×2280(9条/座)”
二、 工程量清单“10t/d焚烧炉(共五座)”序号15 “铸铁条100×200×2280(1条)”改为“合金钢铸铁条100×200×2280(1条/座)”
三、 根据业主要求炉顶烟囱4.2米高改按5.2米高施工(工程量清单已按5.2米高计算)。
四、 根据业主要求镍锰铁合金钢条按9条/座计算。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962950888 联系人:小吴
200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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