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人和小区路一~四、天长北路道路及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施工招标 补充通知01号


【信息时间: 2009/5/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及补充
(一)、长泰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污水主干管网)工程的工期为130日历天;长泰县人和小区路一、路二、路三道路工程的工期为120日历天。招标公告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修改为:
提交方式: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达以下任一账户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
(1)开户银行:长泰县建行;
帐户名称:长泰县会计核算中心;
帐    号:35001667507050001144。
备注:县建设局收
(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帐户名称:漳州市诚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61020100100085069
(三)、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书、证件的原件应另外包装密封。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于递交标书时一并提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8.1条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增加以下规定:
28.1.7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28.1.8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人无不良记录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六)、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交的所有证书、证件均应真实、合格、有效。
(七)、工程量清单中HDPE污水管道特征描述“N”修改为“DN”。
(八)、投标文件“十一 附件”内容已修改,修改后的内容如下:
十一、附件(所有的复印件均应加盖法人公章)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含年检页)
3、有效的建造师岗位注册证书(含年检页)复印件
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有效的劳保核定卡复印件(如有)
6、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7、有效《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如有)
8、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
9、资格审查的其他资料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应将以上证书、证件的原件(按规定密封)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供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进行评审,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文件无效。
(九)、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增加“投标人无不良记录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如下:

十二、投标人无不良记录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招标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公司在近三年内未被有关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及其他违约行为。若经招标人核查本承诺书不属实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我方的履约担保金,并愿意向招标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十)、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书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书为准。
 
 
招标人: 长泰县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8日
 
 
领取补充通知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汇福楼3层(市委党校旁)
 
联系方式:0596-2950888           联系人:小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