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残疾人康复训练1#楼及就业培训基地立面改造工程补充通知001号


【信息时间: 2011/7/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14页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中第17.6条款修改为“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4天内向招标人提出工程量核对申请报告,并在中标结果公示后28天内完成核对工程量清单工作。逾期未提出工程量核对申请报告,视为承包人同意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放弃核对工程量清单的权力。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于中标结果公示后28日内由中标人与工程预算造价审核单位进行核对,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动的,经双方核实并报招标人确认后,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按其合同价款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施工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对于合同执行期间劳务、材料等价格上涨对工程成本的影响,视为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合同执行期间不再调整,风险自负”。
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14页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中第17.8.1条款修改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经核对确认合同价款后所发现的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误差”。
3、本工程招标文件第30页专用条款第23.2条款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修改为“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①详见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17.6条款。②水泥、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钢筋建筑价格上涨在规定幅度以外的,高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降在规定幅度以外的,低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受益,其价差(即超过规定幅度的部分)计算以招标文件规定编制预算价采用的材料信息价与施工当期下一月份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材料信息价指《漳州建设工程材料信息》发布的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的差额为依据;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4、本工程招标文件第60页投标函附录中序号5的约定内容修改为“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2000元/天”。
5、问:招标须知前附表中13项中,质检员2人(土建、安装专业各1人)请问是否可以变更为:质检员2人(2人、不限专业)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投标人可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的答疑资料。
地点:漳州市天成佳园2幢304室—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96-2063355         联系人:小郭  
招 标 人: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