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1、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天内,合同签定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本工程的履约担保形式可以是现金或保函,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和经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核准的担保公司的保函。
2、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全称 |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农业银行芗城鑫荣分理处 |
13-612201040003000 |
注: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和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公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4、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由招标代理单位签收。投标人须出示办理招标资料时的有关凭证,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将予以拒收。
5、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26316、2953268
招标人:龙海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