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朋村土楼环村路及中心路改建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2/4/10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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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
1、招标文件第31页的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中的“(4)工程结算审核后,发包方支付至承包方工程审核价的90%。(5)余10%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无息退还。”修改为:
“(4)工程结算审核后,发包方支付至承包方工程审核价的95%。(5)余5%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无息退还。”
2、本工程工期提前奖励2000元/天更改为
1000元/天。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诗朋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远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