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美宫至陈巷高速公路岩溪连接线道路工程(K0+000~K1+830)施工招标答疑(一)


【信息时间: 2011/4/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问:招标文件第五章(第83页)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与工程量清单不符,以那份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为准。
二、问工程量清单中2.10 安全生产费用按投标报价第100章至700章的合计金额的1%与招标文件第50页: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最高限价的1%,那个为准?
答:承包人编制报价时,安全生产费用按最高限价的1%计,且该项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当建设单位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不能满足施工实际需要时,投标人应在其他相关子目报价中考虑不足部分,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三、工程量清单(第400章 桥梁、涵洞) 修正如下:
1、基础钢筋403-1-b带肋钢筋(HRB335)数量105090.4kg错误,修正为105942.7kg。
2、下部结构钢筋403-2-a光圆钢筋(HPB235)数量11144.3kg错误,修正为14075.5kg。
3、下部结构钢筋403-2-b带肋钢筋(HRB335)数量143008.3kg错误,修正为142889.1kg。
4、附属结构钢筋403-4-a光圆钢筋(HPB235)数量8617.3kg错误,修正为9025.3kg。
5、附属结构钢筋403-4-b带肋钢筋(HRB335)数量30157.6kg错误,修正为31961kg。
6、410-2-a C30砼台帽及挡块1228.77m³错误,修改为1085.57 m³。
四、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五、请各投标单位从附件中下载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果附件不能正常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1.8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设计的《长泰美宫至陈巷高速公路岩溪连接线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和《福建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等资料进行编制。
2.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7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的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远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定为0.3%;第三方责任险最低投保金额为100万元,保险费率暂定为0.25%;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细目,承包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2.8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第100章至700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的10%
2.9 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专业工程暂估价共计55万元,拟用子目 401-1 桥梁荷载试验(暂估价) 500000元;405-2 钻取混凝土芯样(φ70mm) (暂定工程量) 50000元,按有关规定使用
2.10 承包人编制报价时,安全生产费用按最高限价的1%计,且该项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当建设单位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不能满足施工实际需要时,投标人应在其他相关子目报价中考虑不足部分,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3.其他说明
(1)承包人应自行考虑施工便道便桥、导流、围堰、降排水、基坑支护、预制场地、打桩平台等相关措施项目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附件:
 
 
 
 
招标人:长泰县交通发展开发公司
 
(长泰县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
 
代理公司: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