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建设北路至待诏亭高速公路连接线改建二期工程 答疑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11/12/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投标人:
1.     招标文件中第6页招标公告第6点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第12页中的第24条投标保证金的130万元为改为80万元。
2.     招标文件中第33页第11.3:“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不能按时移交路基工程,而延误工期的。”改为“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不能按时移交路基工程,而延误工期(含关键节点工期),承包人可以相应的顺延工期(含关键节点工期)。”
3.  长泰县建设北路至待诏亭高速公路连接线改建二期工程答疑如下
问:招标文件第55页(三)参考品牌说明第2点“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可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内容是空的,具体参考品牌是什么,没有明确。
答:本工程没有定品牌。
说明: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可在2011年12月31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补充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省长泰县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