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全过程工程咨询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2/12/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全过程工程咨询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潜在投标人:

1、原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服务期限要求中“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更改为“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原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本招标项目各岗位必须一人一职,不得由一人兼任多个岗位”更改为“本招标项目各岗位必须一人一职(除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后续服务负责人外),不得由一人兼任多个岗位”。

3、原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中“R不补偿”更改为:“R补偿,补偿标准: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给予排名第二~四名投标人的设计成果补偿,设计成果补偿标准如下: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将获得 20000 元人民币(含税)的补偿费,该项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排名第三的投标人将获得 18000 元人民币(含税)的补偿费,该项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排名第四的投标人将获得 16000 元人民币(含税)的补偿费,该项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方案设计补偿费含在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其签订的设计服务合同中,不再给予方案设计的补偿费。获得设计补偿费的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获得设计补偿费的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若有发生设计成果补偿,获得设计成果补偿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有效期之内申请,申请资料需包含设计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效果图应A3照片纸打印)、方案补偿申请书、正式发票、开户许可证。超过投标有效期后申请的招标人不予补偿,设计资料仍归招标人所有。”

4、原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分包(转委托)的具体要求中,增加“中标后进行分包的,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分包。”

5、原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2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删除“4、未中标方案补偿:不补偿。”,原来的序号“5678910111213”依次修改为“456789101112”。

6、原文投标须知前附表附件中,“编制、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的本次招标控制价,将“5.9”更改为“5.8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地勘、设计)”的本次招标控制价,将“7.8”更改为“7.75”。

7、原文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中 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决算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项目后评价完成之日止。关键节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服务周期”,从 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 开始起计。 具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更改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决算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项目后评价完成之日止。关键节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服务期限要求”,从 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 开始起计。具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注:1.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条款的均相应修改。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