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补充
1、我单位已把预算审核价及编制说明上传,投标单位可自行下载。
答疑
一、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修改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者已缴存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应出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二、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关于工程预算造价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大型机械设备检验费所列出的安装单位工程,现将安装单位工程中的水电、消防全部单独列出、详见招标文件P28 至P30 。
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及组成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执行。制作投标文件有任何问题可直接与软件公司联系。
注: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公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招标人:龙海市社会福利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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