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建信漳[2012]招021号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其他说明”第3.2条“现场搅拌”改为“在现场设置拌合站进行厂拌”。
2、招标文件第13页第6条、第31页第11条“中标人在本项目所采用水泥、沥青……品牌”修改为“中标人在本项目所采用水泥、沥青……品牌,沥青品牌须与业主协商同意后方可使用(其中厚40mm SBS改性沥青路面和厚40m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的所用沥青应采用进口品牌)。”
3、招标文件第73页承诺函中“1、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优先使用路基施工单位已备的砂、碎石材料。2、在本项目所采用水泥、沥青……企业材料品牌”更改为“1、工程所用的砂、碎石应当采用路基施工单位已备的砂、碎石材料,砂的价格为人民币80元/m3,计量方法为通用方法;碎石的价格为人民币45元/m3,计量标准按1.5吨/m3进行计量。2、在本项目所采用水泥、沥青……企业材料品牌,沥青品牌须与业主协商同意后方可使用(其中厚40mm SBS改性沥青路面和厚40m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的所用沥青应采用进口品牌)。”
4、招标文件第13页第5条、第31页第10条“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优先使用路基施工单位已备的砂、碎石材料。”更改为“工程所用的砂、碎石应当采用路基施工单位已备的砂、碎石材料,砂的价格为人民币80元/m3,计量方法为通用方法;碎石的价格为人民币45元/m3,计量标准按1.5吨/m3进行计量。”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58页第1点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公路工程部分报价(含暂列金额700万元)+市政工程部分报价。
3、未领取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人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注:
2、请各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有关补充通知或自行上网下载有关资料。
3、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资料。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天下广场C区5-205)
电话:0596-2956050 联系人:小柯
招标人:长泰县交通发展开发公司
长泰县路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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