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4线角美路段(K293+300~K298+700)道路改造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补遗(第1号)
一、修正:
1、本次资格预审递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推迟到2013年11月15日下午15:00时,招标人于2013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14:30时至15:00时现场接受申请人签到和备用申请文件电子文档,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也相应地延迟到2013年11月14日下午16:30时之前。
2、本次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招标范围”的内容均修改为“国道324线角美路段(K293+300~K298+700)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包括:①国道324线角美路段(K293+300~K298+700)道路改造工程、②县道517线(角海路)改造工程、③新建社头支路,共三个路段的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排水管道工程、交通管理设施、绿化工程、照明工程、过路管线预埋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中有涉及招标范围的均做相应修改。
3、本资格预审文件中“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均指2008年10月31日以来,招标文件中有涉及类似项目完成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4、本资格预审文件的“工期要求”的内容均修改为:“16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工期2个月,建设工期12个月(节点工期:主车道应于自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后的五个月内交工)”。招标文件中涉及工期的均做相应修改。
5、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录5(第18页)中项目总工(含备选人)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录6(第20页)的表2“施工现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增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名,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二、答疑:
1、我方仔细阅读了《国道324线角美路段(K293+300~K298+700)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GCXZZ-13-003号)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后,有如下不明之处,请贵方给予澄清。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计划工期编写内容里面没有提到具体开工日期,该怎么理解?②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中第三节第三条“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中只列述了工期要求和质量要求,没有列述安全要求。该怎么理解?
答:①本项目计划于2014年3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日为准。②安全要求:安全生产按交通运输部及福建省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等。
2、我司认真研读该资审文件后存在以下疑义,烦请贵司予以澄清:第19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的《表1设计项目组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配备》要求的人员是否可以和《表2施工现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人员同时作为第二阶段合同的附件?本次资格审查申请暂不提供?以上问题烦请贵司给予澄清。
答:可以。即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表1和表2的所要求的人员材料在本次资格审查申请中可不提交相关资料,但做为第二阶段合同的附件,项目实施时除满足两表要求外还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规定组织设计施工队伍并报业主审批。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3年11月7日17:30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遗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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