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龙文区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道路Ⅰ、道路Ⅱ、道路Ⅲ市政部分人行道铺设及旧路面改造工程答疑纪要
一、投标人质疑
1.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9.1投标有效期45日历天,但商务文件投标函7点格式是60天,要求不一致,要以哪个为主?
答: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以商务文件投标函为准。招标文件其它相关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2.问:招标文件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人员无配备生产负责人,而说明的第(2)点有提到生产负责人,是否需要配备生产负责人?
答:无需配备生产负责人,招标文件其它相关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注:1、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本答疑纪要最终均以上传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上的电子文件为准,投标人须重新导入答疑或补充通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人: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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