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均更改为“……投标人企业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要求:“……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建设部或建设厅核发的一级(含临时)……”均更改为:“……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含临时)……”
三、本工程评标办法由“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更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更改为:“请于2010 年 10 月 9 日至2010 年 10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招标资料相关事宜。”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由:“……2010年10月20日17:00分之前……”更改为:“……2010年10月19日17:00分之前……”
六、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不变,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本通知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 标 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远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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