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1、招标文件P13第27条“授权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是权力”现修改为“授权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2、招标文件P14第28.1条“招标人保留在授权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现修改为“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招标文件P26第1.7.4条B款“乘客电梯的轿厢装修按招标人提供的装修图,其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装修后轿厢内净高度为2800mm。”现修改为“乘客电梯的轿厢装修按招标人提供的装修图,其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装修后轿厢内净高度为2600mm”。
4、招标文件P12第23.4.6条“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现更改为“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做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P12第23.4.6条第11款“投标报价高于本招标项目投资概算的”现更改为“投标报价高于业主最高限价的(业主最高限价于开标前公布)”
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漳州中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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