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西桥工商所综合服务场所建设项目补充通知01号


【信息时间: 2011/8/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本工程的工期要求为:50日历天。
二、本工程招标公告中“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等级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更改为:“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删除本工程招标公告中“3.4.本工程的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施工招投标。”条款内容。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1年8月22日17时30分前到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江景花园19幢1201号)购取招标资料。
 
 
 
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投标人可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的答疑资料。
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江景花园19幢1201号)
电话:0596-2033768         联系人:小黄  
招 标 人:漳州市芗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