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四号路(水仙大街至建元东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0/1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本次招标项目工程名称为:东四号路(水仙大街至建元东路)工程施工监理。
2、招标文件第17页第35.1项第1点注中的第①条监理人员的证书应提供监理岗位证书,专业以监理岗位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如投标人认为其提供的监理人员的岗位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不能全面地反映其专业;专业也可以用提供的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监理人员专业是否可以用职称证书上提供的注册专业为准?
答:招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专业一定要由其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来体现其专业,且职称证或毕业证至少有一项能体现其市政专业;其他人员的注册专业可通过岗位证书或职称证或毕业证三者中的任何一者体现即可。
3、招标文件中第42页中的“注:投标人应附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岗位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更改为:“注:投标人应附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岗位证复印件,建设工程施工业绩应通过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来体现,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且应为市政工程方面业绩,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4、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拟派出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为该人曾经担任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若为总监代表的业绩,不作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证明材料。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