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镇山美村水泥路改建项目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2/3/30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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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招标文件中P32页“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至工程合同价的90%”
更改为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至工程合同价的95%”.
招标人:芗城区天宝镇山美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3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