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尾路(莲花路至长福路)道路工程
补充通知001
致:各投标人
1、本项目暂列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小写:110000元整)。
2、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5.1.7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拟派出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等现场管理人员须附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扫描件,拟派出的现场管理人员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岗位证书所署单位为准,专业以岗位证书或职称证或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增加:“如岗位证书上没有体现单位名称,则须提供本人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备注:
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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