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职业技术学校宾馆实训楼技能实训功能室内装修项目
答疑纪要(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答疑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投标保证金第3点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第③原“a.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及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本项目不适用)。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开具的投标电子保函格式必须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要求,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现更改为“a.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开具的投标电子保函格式必须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要求,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备注:
1、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纪要不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开标前,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第二职业中专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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