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KXZ(漳)10069
1、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招标项目名称均更改为:“龙海市程溪食品站牲畜定点屠宰场工程”。
2、招标文件第17页项号为27条款号为20的《编列内容》中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全部更改为:
“帐户名称:龙海市程溪食品站
开户银行:程溪农行分理处
帐 号:6212 0104 0000 526
帐户全称: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清华园支行
账 号:1610 5010 0100 0214 87”
3、招标文件第19页项号为35条款号为34.1条款中注“非本市建筑企业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有效的《外来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若无法提供,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均更改为“非本市建筑企业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且在签订合同之前按漳建工【2008】61号文件的规定向建设局备案。
4、招标文件第37页项号5《编列内容》中说明第(3)条款中“注册造价师(或市政工程造价员)”更改为:“注册造价师(或建筑工程专业造价员)”。
5、招标文件第67页第一条款中第3条更改为:“K=17%”。
招标人:龙海市程溪食品站 日期:201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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