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道路I(开放大道至漳龙高速涵洞口)市政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1/4/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编号:紫金(漳州)招字【2011】第001号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第5页)
1       
1.5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规模
长 900米,含雨水管、污水管、给水管、主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本工程投资估算为2000万元。
本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19463596.16 元(含预留金¥1900000元)。
预留金额更改为1700000元。
2.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第7页)
投标须知前附表13∕4.1∕5.3施工员2人(其中:市政专业1人,水利专业1人)更改为:施工员2人(市政专业)。(标书22页也做同样的修改。)
3.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23页)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1   
8.2
低价风险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低价风险保证金为中标人不合理报价偏差累计金额的   5  倍。
本招标项目的低价风险保证金为中标人不合理报价偏差累计金额的5倍。更改为本招标项目的低价风险保证金为中标人不合理报价偏差累计金额的2倍。
4.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58页联合体协议书(附表2)取消。
5.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64页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以标书第7页为主。
6、招标文件P71页投标函附录表中第5条款工程款支付更改为(1)本工程按月进度拨款:①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按工程师审核签发的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工程师在接收到申请后15天内完成审核签证,发包人在收到工程师签证后15天内完成审批,并在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核审批合格的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在工程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总造价85%的工程款(含变更部分),履约保证金逐月返还,并一次性返还低价风险金 (如有)。
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新增加的工程造价(除已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另行规定除外),发包人不予在决算前支付,而在完成工程造价决算审核后支付。
③工程经有关部门结算审核定案后且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的15天内,发包人支付至审核后工程造价总额的95%,余5%做为工程保修金。
(2)工程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结清全部工程款。
7、招标文件P68页招标编号更改为:紫金(漳州)招字【2011】第001号
8、招标文件第52页与第73页中的材料品牌更改为: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
 
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
序号
招标人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
 
材料设备品种
  材  料  品 
质量
等级
1
混凝土管
龙海恒源
厦门千秋叶
漳州华瑞
龙海艺翔
合格
 
2
Hdpe中空壁增强缠绕管
亚通
中财
金德
广东永高
合格
 
3
球墨管
济钢
鑫宝
新兴
 
合格
 
4
电缆
南平太阳
江苏红旗
江苏南亚
 
合格
 
5
路灯
扬州海峰牌
南京三乐牌
福建亚明尧威牌
上海申鸣邦光电
合格
 
6
钢筋
三钢
三宝
众达
 
合格
 
7
水泥
紫金
路达
步步高
天宇
合格
 
备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材料品牌选择一种进行投标报价。其余没有提供品牌的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国家强制性及其它标准的要求,并在主要材料价格表上注明,中标后应按所报品牌施工。
 
招标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上杭县紫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