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地下停车场工程施工
答疑
1、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35项其他中的第23条: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引起建设工程造价发生重大变化问题的指导意见》—漳建筑(2020)7 号文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的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暂按工程造价的 0.5%计算,待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计取相应的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在暂列金额中支出。本项目预算审核书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请问暂按工程造价的 0.5%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是否需要单独列项?
答:无需单独列项。
2、问: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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