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山公园(一期)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23/6/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景山公园(一期)工程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投标单位提问:

   1、问: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风貌函〔201929号文:将评价标准中“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以及花卉园艺师技术工种证书需由福建省各级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或福建省行业学会、协会颁发”,调整为“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以及花卉园艺师技术工种证书需由福建省各级人社部门颁发或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颁发并纳入‘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管理”。 可否将绿化工、花卉工的相关要求调整为“需由福建省各级人社部门颁发或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颁发并纳入‘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管理”。

答: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风貌函〔201929号文规定,本工程技术工人配备要求: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工2人、花卉工(花卉园艺师)1人,上述人员需具备由福建省各级人社部门颁发或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颁发并纳入‘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管理”的技术工种证书。

 

二、招标文件补充及修改:

1、招标文件中第1章招标公告第3.2条款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级职称。

2、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第19项18.1/18.2.1条款,招标项目编号补充为“E3506010601801059001”。

3、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第20项19.1条款修改为:“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注:1、本招标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及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