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雷一水厂至霞美镇岭后供水干管工程补充通知01号


【信息时间: 2011/6/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文件第14页17.6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3工程量清单编制条文3.1.2条文不相符合?(本条升格为强制性条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22页的人员资格要求中,市政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可否为“市政”?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投标人可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的答疑资料。
地点:漳州市天成佳园2幢304室—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96-2063355         联系人:小郭  
招 标 人:漳州市古雷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