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1、原文件中的“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1】204号文批准”
更改为: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2】148号文批准。
2、原文件中的“招标范围和内容:综合办公楼,五层框架结构,建筑物占地面积2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0平方米;”
更改为:招标范围和内容:综合办公楼,六层框架结构,建筑物占地面积2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0平方米;
3、原文件中的招标文件的封面的“招标编号:FZJL施招2012(017)号”
更改为:FZJL第2012(017)号.
招标人: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代理公司: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2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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