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金山安置房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澄清:
问题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款中“投标人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建筑安装工程费限价×(1-下浮率K)进行报价。”和“年均运营成本报价=运营部分年均运营成本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K')。”,评标办法 2.2.2款中“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1-K)+暂定金额+设计费。”,招标文件两处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以那种计算方式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两处并无不一致:“投标人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建筑安装工程费限价×(1-下浮率K)进行报价。”和“年均运营成本报价=运营部分年均运营成本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K')。”指的是投标人自主报价时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年均运营成本的报价计算方式。而评标办法 2.2.2款中“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1-K)+暂定金额+设计费。”是工程总承包部分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式,最高投标限价包含了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金额和设计费,其中暂定金额和设计费不参与下浮,故计算工程总承包部分评标基准价时须扣除暂定金额和设计费再下浮。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第3.4.1条款2、投标保证金形式第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若投标单位年度保证金额为30万,则须以现金方式补足剩余保证金金额。”,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的情形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第10条款第22条执行。
2、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第3.4.1条款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③“b.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出具机构。”修改为“b.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人可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出具机构。”
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第2.2.2条款“K值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工程业绩、资信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K值。”修改为:“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K值。”
4、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条中“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高低、资信分高低、承包人建议书得分(如有)高低、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如有)高低进行排序,若上述均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产生排序。”修改为“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部分评分部分中投标报价分高低、资信分高低、承包人建议书得分(如有)高低、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如有)高低进行排序,若上述均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产生排序。”
5、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第2.2.1修改为“(1)工程总承包部分的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项;(2)工程总承包部分的承包人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项;(3)工程总承包部分的承包人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项;(4)工程总承包部分的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项;(5)工程总承包部分的资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项;(6)委托运营部分的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项;(7)委托运营部分的运营管理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项。(8)委托运营部分的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项。”
6、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第2.2.4修改为“(1)工程总承包部分的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7项;(2)工程总承包部分的承包人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8项;(3)工程总承包部分的承包人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9项;(4)工程总承包部分的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5)工程总承包部分的资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项;(6)委托运营部分的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2项;(7)委托运营部分的运营管理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3项;(8)委托运营部分的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4项。”
7、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第3.3.1第(1)至(5)条修改为“(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工程总承包部分的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计算出得分D;(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计算出得分E;(6)按本章第2.2.4(6)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委托运营部分的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7)按本章第2.2.4(7)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委托运营部分的运营管理方案计算出得分G;(8)按本章第2.2.4(8)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委托运营部分的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H;”
8、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第3.3.3条款修改为“投标人得分=工程总承包部分得分×60%+委托运营部分得分×40%。”
9、招标文件第四章总承包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7.1.2(24)条款中“①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基础开挖对周围现状建筑物、道路及管线的影响,制定相应的基坑支护方案并按项目进度要求对该支护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实施,所有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不再进行调整。若因采取以上措施对本项目或周围现状建筑物、道路及管线产生任何影响、破坏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修改为“①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基础开挖对周围现状建筑物、道路及管线的影响,制定相应的基坑支护方案并按项目进度要求对该支护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或审查,基坑支护的方案论证或审查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不再进行调整。若承包人采取实施以上的基坑支护措施对本项目或周围现状建筑物、道路及管线产生任何影响、破坏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注:①本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制作并由系统自动生成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本答疑纪要发布后的为准。
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答疑纪要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