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金峰水厂扩建工程(一期)
—原水管道工程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
(1)允许分包内容:钢结构部分(桥架)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经招标人同意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
问:①拟分包企业情况的资料是投标时就必须提供还是中标是提供?
答:拟分包企业情况的资料投标阶段无须提供。
②提供的话分包企业的资质证书是否只要是钢结构就可以还是要含桥架两字?
答:拟分包企业情况的资料投标阶段无须提供。
③提供的时候是否是分包企业复印件打印盖公章上传至分包企业情况的后面再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就可以还是也要加盖分包企业的电子印章?
答:拟分包企业情况的资料投标阶段无须提供。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市政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
问:市政相关专业包含市政、道路、桥梁、市政施工、道路桥梁、城市道路、市政工程管理、市政给排水、土建给排水、给排水等等相关专业请问是否职称上的有这些专业中的一个就可以使用?
答: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其专业只限于市政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这两个专业。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3.7 其他资格要求中⑤根据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招标项目所指的“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均不包含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即二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修改为:根据建办室(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文的规定,取消壹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招标项目所指的“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均不包含壹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和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即壹级临时建造师、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①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
②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纪要不一致,以本次答疑纪要为准。
③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材料。
④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金峰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9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