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角美中学食堂及综合楼电梯设备采购项目补充说明(一)


【信息时间: 2011/12/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编号:KXZ(漳)11072号
1、招标文件第4页项号8条款号4.1《说明与要求》中第7条款及招标文件第8页第4.1.7条款:“本次招标货物的品牌必须是推荐品牌中的一种:苏州迅达、江苏通力、广东中山蒂森、北京莱茵、河北富士达、上海三菱。”均更改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品牌必须是推荐品牌中的一种:苏州迅达、江苏通力、广东中山蒂森、北京莱茵、河北富士达、上海三菱、杭州西子奥的斯。
2、招标文件第16页第21.2条款中:“注:办理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证明书放入(资格后审资料)正本中。”更改为:“注:办理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证明书放入(资格后审资料)正本中。
3、招标文件第17页第25.1条款中:“注:办理本工程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证明书放入(资格后审资料)正本中”更改为:“注:办理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证明书放入(资格后审资料)正本中。
4、招标文件第20页第29.1.7条更改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品牌必须是推荐品牌中的一种:苏州迅达、江苏通力、广东中山蒂森、北京莱茵、河北富士达、上海三菱、杭州西子奥的斯。
5、招标文件第23页第34.1条款主项“售后服务(10分)”《评审内容》中:“该单项满分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品牌制造商在漳州地区设有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站,且保养站的维修人员(1人或1人以上)持有上岗证,并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得10分,若无法提供证明文件得0分。”更改为:“该单项满分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品牌制造商或境内授权经销商在漳州地区设有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站,且保养站的维修人员(1人或1人以上)持有上岗证,并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得10分,若无法提供证明文件得0分。
6、招标文件第25页第35条款《推荐中标候选人》全部更改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各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相同时,在评标室或开标大厅由招标人进行随机抽取,第一次抽取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未被抽取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出现相同并列情形时,按相同方式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其排列顺序。注:若需进行随机抽取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所登记的序号为其对应的投标编号。
7、招标文件第29页第2.2条款全部更改为:“参考品牌:苏州迅达、江苏通力、广东中山蒂森、北京莱茵、河北富士达、上海三菱、杭州西子奥的斯。
招标人:龙海市角美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