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部分
1、本工程工期要求更改为:总工期500日历天(含试桩工期)。
2、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电线电缆”的材料品牌更改为:“无锡山峰、深圳深缆、金日”。
3、本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27295730.43元(含预留金¥250万元),发包价为¥23651431.86元(含预留金¥250万元)。
二、其余未更改部分不变。
三、各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内容。
招标文件与本纪要不符之处以本纪要为准。
投标人应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的答疑资料(含预算审核造价书及发包价计算表):
地点:漳州市香格里拉16幢201室-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96-2967036、2968036 联系人:小李、小林
招标人:龙海市城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08月20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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