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农发土地整理项目(Ⅰ标段)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11/9/27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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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更改为
“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临时)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或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
、本招标项目的
“
工期要求:总工期:
6
个月;从2011年9月开始动工到2012年3月竣工
”更改为“
工期要求:总工期:
6
个月;从2011年10月开始动工到2012年4月竣工
”。其余不变。
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
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