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第五医院病房综合大楼桩基工程答疑纪要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增加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修改如下: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2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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