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道路II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答疑和补充通知(一)


【信息时间: 2011/11/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截止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质疑,故本工程不做答疑。
二、补充通知:
1、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文区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道路II市政工程(横四路至九龙大道K0+000~K0+223.816)。”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2、本招标项目任务紧、工期短,各潜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做好前期各项工作。
说明:①、招标文件其它条款保持原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