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信达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江明珠”三期铝合金门窗工程补充说明(一)


【信息时间: 2010/8/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编号:KXZ(漳)10046号
 
1、招标文件第34页第6条款中增加6.1.11条“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附上联合体协议书。
2、招标文件第40页项号5《编列内容》说明中第(3)条中“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是外来驻漳建筑企业备案登记上的人员以及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中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更改为“拟派出的全部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是《外来驻漳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上的人员(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以及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中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招标文件第49页第1.1.4.5条款更改为:“保修期限: 本铝合金门窗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2 年。
4、招标文件第97页附表5注的内容更改为:“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填写此表。
5、招标文件第100页附表8注的内容中第2条更改为:“投标人须附上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所有有效的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第108页第7条款与第109页第10条款相重复,删除招标文件第109页第10条款。
 
 
 
 
          招标人:漳州信达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1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