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1、 本工程发包价以招标文件中的¥6596480.28元为准。
2、 P5招标公告中的1.招标条件中的“以漳发改审[2010]12号批准建设”修改为“以漳发改审[2009]12号批准建设”。
3、 P35第三节工程预算造价中的(四)“1.本招标项目的暂列金额:伍拾万”修改为“1.本招标项目的暂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不计税费)”。
4、 本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的第5项中(P19)的“(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高级,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修改为“(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或以上”。招标文件中涉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与专业的均应做此调整。
注: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 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zzctc.com)和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公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索取书面补充通知。
联系人:小许 电话:0596-2031618、2031628转01 传真:0596-2031618、2031628转05 ;
招标人(盖章): 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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