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区内河整治(泵房)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1/1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内    容:
一、本工程的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二、本招标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上述(资质要求)的相应条件之一,并应由具有二级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15页“33.1中标人须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改为“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第23页9.1“……,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的建造师级别高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等级高低进行排序,级别或等级高的排在前面。……。”
改为:“……,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的建造师级别高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等级高低(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进行排序,级别或等级高的排在前面。……。”
 
注: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和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公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的书面为准。
4、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由招标代理单位签收。投标人须出示办理招标资料时的有关凭证,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将予以拒收。
5、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26316、2953268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