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南路(迎宾路至水仙大街)道路工程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的修改
一、本工程截止到2015年10月8日上午9时30分止,收到投标人的投标质疑,具体内容答复如下:
1. 龙腾南路(迎宾路至水仙大街)道路工程(招标编号:厦象漳施招[2015]10号)施工可否根据闽建筑[2014]3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
答:可以,建筑业龙头企业提供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5页7.1中原“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10 月 26 日3时0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10 月 26 日 3时00 分”,现修改为“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10 月 26 日下午3时0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10 月 26 日下午3时00 分”,其它条款不变。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月八日
备注:1、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纪要不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开标前,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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