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开发区三期横六路与纵一路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答疑
【信息时间: 2010/11/17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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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第8页“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第10页“11.3(7)拒绝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第15页:“22.3……同时应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和第32页“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均删除。
2.其他条款不做调整。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