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第13页25.3.3“具备有效的三级以上(含)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执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改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施工资质且执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原招标文件第13页25.3.4“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为本单位人员(以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有效的市政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已注册(以岗位注册证书为准),且无在建工程项目(以无在建承诺为准)”改为“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为本单位人员(以证书上的工作单位或缴交的社保的单位证明为准)并执有有效的建设部或建设厅核发的资质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3、原招标文件第23页C.资格审查强制性标准(基本资格)表格上面的“工程名称:漳浦县前亭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改为“工程名称:漳浦县赤土中心学校教学楼工程”。
招标人:漳浦县赤土中心学校
2008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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